噪聲控制的原理
噪聲控制系統通常是由聲源、傳播途徑和接受折三部分組成。噪聲控制設計,應從抑制噪聲源的產生,減少噪聲的傳播,降低對接受者的干擾入手,采取針對性的措施。
在聲源處進行抑制噪聲的設計師最根本的措施,需要從噪聲源設備的產品結構改良設計,生產工藝改善著手。
對噪聲傳播途徑做控制設計,是聲學設計師做噪音控制設計時通常做的工作,具體包括隔聲處理、吸聲處理、消聲處理、阻尼減震處理等措施。對于振動比較大的噪聲源,需要搞清楚其傳播途徑是以結構傳聲還是以空氣傳聲為主,然后有針對性的采取阻尼隔震、空氣隔聲措施。
對于降低對接受者的干擾,一般可使用耳塞、耳罩、有源消聲頭盔對人進行保護;可使用隔聲間、隔聲罩或隔振臺對精密儀器進行保護。
噪聲控制的原則
在噪聲控制設計方面,需要堅持科學性、先進性、經濟性和可實施性四大原則。
(1)科學性。首先,應分析聲源特性,確定其是空氣動力性噪音、電磁噪音還是機械噪音;其次,使用能準確測量的噪聲頻譜儀對噪聲源進行噪聲頻譜分析,確定其是高頻噪聲、中低頻噪聲還是全頻噪聲;最后,從噪聲傳播途徑上調查清楚是以結構傳聲為主還是空氣傳聲為主。確定好這些因素之后,再采取有針對性的降噪措施。
(2)先進性。這是設計師追尋的終極目標,但是要恰如其分。
(3)經濟性。經濟合理也是設計師追尋的重要目標。設計師要依據當前的國家噪聲控制標準,站在投資者的角度,提出目標恰當、效果可靠、造價經濟的設計方案,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
(4)可實施性。這是不少設計師容易忽視的問題,噪聲控制措施不能影響原有設備的正常使用,做設計方案前需對設備的技術性能、工藝要求、操作空間尺寸等了解清楚。不少設計方案,理論上可行,實際上無法實施。其主要原因:一是與產生噪聲源的設備使用工藝要求,操作空間要求等相沖突;二是缺乏工程經驗,降噪措施雖然符合理論,但在實際工程中難以實施。
室內噪音控制
室內噪音控制,首先應對聲源進行隔聲、消聲等處理。當噪聲源不宜采用隔聲措施,或采用了隔離措施后仍不能達到噪聲控制或者標準時,可采用吸聲處理來作為輔助手段。
室內聲場分為直達聲場、混響聲場。吸聲處理只對混響聲有效,而對直達聲無效?;祉懞椭边_聲兩者的強度隨著與噪音源距離的變化而變化,距聲源越近,直達聲越強;距聲源越遠,混響聲越強。
在直達聲壓級一定時,吸聲降噪效果與房間壁面平均吸聲系數有關,與房間總面積,容積無關。原房間的吸聲系數越小,處理后的效果越顯著。
室內吸聲降噪的基本原則:
(1)根據噪聲源的噪聲頻譜特征,針對噪聲的主要頻段特別是峰值噪聲選擇對其有效的吸聲材料。
(2)根據房間的消防要求,選擇吸聲材料與飾面材料。一般的機房降噪不宜使用難燃甚至易燃的吸聲材料和飾面材料。
(3)對于各類機房,噪聲值超過80dB時,建議做吸聲吊頂;噪音值超過90dB時,建議做吸聲吊頂加吸聲墻面(變壓器房不允許做吸聲吊頂)。對于各類控制室,噪聲值超過70dB時,建議做吸聲吊頂;噪聲值超過80dB時,建議做吸聲吊頂加吸聲墻面。
(4)對于各種面積較大、噪聲源較多且分散的生產車間或者大型公共空間,宜采用空間吸聲體水平吊掛。分散式均勻布置。噪聲值超過85dB的車間,建議加做吸聲墻面。
(5)噪聲源集中在局部區域時,建議采用局部頂棚、局部墻面吸聲處理,并設置隔聲屏障。
(6)對于濕度較高或有清潔要求的場所,可用防潮膜六面包裹的多孔材料或單、雙層微穿孔板吸聲結構。
室外的噪聲控制
室外噪聲控制主要是進行隔聲處理和隔振處理。
根據振動的性質及傳播途徑,可將隔振的基本方式歸為三大類。
(1)減少振動源的擾動,這是最有效,最積極的措施,具體包括:一、對振動設備進行設計改良,提高生產過程中的加工、裝配精度、可使其振動減少;二、提高設備的安裝精度。設備地臺的水平度、設備和管道之間連接的垂直度、每個固定螺栓的松緊程度是否一致等,均影響安裝精度。
(2)防止共振。具體包括:一、改變機器的轉速或者型號等,以改變共振源的擾動頻率(此方式一般很難做到);二、改變設施的結構和總體尺寸或采用局部加強法等,以改變機械結構的固有頻率(有可能做到);三、將振動源安裝在非剛性的基礎上,如彈簧減震器、減震墊、浮筑地臺等。以降低共振效應( 一般都可以做到);四、對于一些薄殼設備或儀器儀表柜等結構,用粘貼彈性高阻尼結構材料(如橡膠板、發泡橡塑板)增加其阻尼,以增加能量逸散,降低其振幅。
(3)采用隔振技術。隔振就是在振動源與地基,地基與機器設備之間,安裝具有一定彈性的裝置,是的振動源與地基之間或者設備與地基之間的剛性連接成為彈性連接,以隔離或者減少振動能量的傳遞,從而達到減振降噪的目的。
0類: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住宅
1類: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2類: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是居住,商業,工業區混雜的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3類: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音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4類: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內,需要防止交通噪音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含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
4a類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路線、城市主要干道、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以及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包含穿越城區的既有鐵路干線及對穿越城區的既有鐵路干線進行改建、擴建的鐵路建設項目。
各類聲環境功能區夜間突發噪聲,其最大聲級超過環境噪音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